你好,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1、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2、最先立案的外地公安機關,可以將案件移送給當地公安機關管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十五條
第十五條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法律、司法解釋或者其他規范性文件對有關犯罪案件的管轄作出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傳喚還是抓人,由辦案單位根據案件情況和嫌疑人人身危險性而定,如果認為嫌疑人可能立即逃跑的,應當采取拘留措施。
如果案件情節較輕的或者嫌疑人可以配合調查的,傳喚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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