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破壞軍婚罪,根據刑法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認定標準:
1、重婚型,即明知軍人的配偶而與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騙取結婚的;明知是軍人的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
2、同居型,即明知是軍人的配偶,卻較長時間公開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這種關系不僅以不正當的兩性關系為基礎,往往有經濟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關系,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關系。
3、通奸型,即明知是軍人的配偶而與之長期通奸,情節惡劣或者造成夫妻關系破裂嚴重后果的。破壞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破壞軍人婚姻關系的故意,行為人必須明知對方是軍人的配偶而與其結婚或者同居才能構成破壞軍婚罪。
Copyright @ 2015-2022 海外生活網版權所有 備案號: 滬ICP備2020036824號-21 聯系郵箱:562 66 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