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審判組織是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對民事案件、經濟糾紛案件進行審理和裁判的組織形式。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審判民事案件、經濟糾紛案件的組織形式有兩種:合議制、獨任制。
結案說明:
結案證明是直接去法院開的,通常情況下,案件在結案之后是可以開具結案證明的,結案的方式通常是法律文書確定內容全部執行完畢,也可以是裁定終結執行,雙方當事人之間達成一致意見的話也屬于履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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