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磁兼容性測試是為了保證設備或系統在其電磁環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對該環境中任何事物構成不能承受的電磁騷擾的能力。在國際范圍上,電磁兼容標準的制定已經有了70多年的發展歷程。最早為了保護無線電通信和廣播,國際無線電干擾特別委員會(CISPR)對各種用電設備和系統提出了相關的電磁干擾發射限值和測量方法。到了20世紀60~70年代,由于電子、電氣設備的小型化、數字化和低功耗化,人們開始考慮設備的抗干擾能力,世界各大標準化組織和各國政府機構也相繼制定了許許多多的電磁兼容標準。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在電磁兼容測試中,主要包括以下八個測試項目:
1、輻射發射測試:測試電子、電氣和機電設備及其組件的輻射發射,包括來自所有組件、電纜及連線上的輻射發射,該測試項目用來鑒定其輻射騷擾是否符合對應標準的要求,從而考察其正常使用過程中是否影響同環境中的其他設備。
2、傳導騷擾測試:為了衡量設備從電源端口、信號端口向電網或信號網絡傳輸的傳導騷擾。
3、靜電放電抗擾度測試:測試單個設備或系統的抗靜電放電干擾能力,測試模擬的是操作人員或物體在接觸設備時的放電以及人或物體對臨近物體的放電。靜電放電可能產生一下后果:直接通過能量交換引起半導體器件的損壞、放電所引起的電場磁場變化,造成設備的誤動作。放電的噪聲電流導致器件的誤動作。
4、快速瞬變抗擾度測試:測試設備的抗快速瞬變電磁干擾的能力。
5、瞬變抗擾度測試:測試設備的抗瞬變電磁干擾的能力。
6、電源波動抗擾度測試:測試設備的抗電源波動電磁干擾的能力。
7、電源中斷抗擾度測試:測試設備的抗電源中斷電磁干擾的能力。
8、暫態電磁場抗擾度測試:測試設備的抗暫態電磁場干擾的能力。
電磁兼容測試標準分為基礎標準、通用標準和產品類標準三個層次。
1、基礎標準:作為其他標準的根基,一般不對具體細節作出規定,其內容主要涉及對環境特征、試驗和測量方法、試驗儀器和基本試驗裝置,也規定不同的試驗等級及相應的試驗參數等的規定。
2、通用標準:在基礎標準的基礎上,主要對環境特征作出規定,另外也會對比如測試方法和判別要求等作出必要的說明。
Copyright @ 2015-2022 海外生活網版權所有 備案號: 滬ICP備2020036824號-21 聯系郵箱:562 66 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