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關于“地鐵站內停留太久被收15元”
沖上了熱搜榜
(資料圖)
引起了網友們的熱烈討論
隨后
相關地鐵部門針對此時進行了回應
事件描述:
4月10日,深圳一市民在社交媒體發布了一張扣費截圖,并配文“地鐵站內停留最長3.5小時,超出時間罰款15元,路程額外收費,我應該是為數不多被罰款的對象吧?!?/p>
據該市民發布的截圖顯示,乘車路線為10號線的“上李朗——五和”。該乘車段途經8站,正常票價為4元。而當天該市民因在站內停留了4小時,被加收了15元的“超時費”。
有網友稱曾遇相同情況
被收“超時費”
在社交平臺上,也有其他市民發布了自己在地鐵站內因超時而額外支付費用的情況。
有網友認為
這樣的做法可以防止某些人“占便宜”
也有網友認為
有時候通勤距離較遠
不小心坐反方向
在站臺上突然接打電話、處理工作等情況
都很容易超出3.5小時的時限
對此,深圳地鐵官方回應
“乘地鐵要在規定時間內出閘,
付費區停留超210分鐘屬于超時
需要按最高單程票價補交”
另外,在深圳地鐵出入口處等位置墻上均粘貼了地鐵票務相關規定。
據深圳地鐵官網和廣東省人民政府官網,《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乘坐城市軌道交通自入閘時起超過規定時限的,乘客應當按照線網最高單程票價補交票款,但因運營單位原因造成超時乘車的除外。
那么,在長沙
乘坐地鐵是否也有相關規定呢?
從長沙地鐵的官方網站可以查詢到
在《長沙市軌道交通集團票務規則》的
第八條“車票使用通用規則”中
明確寫明:
因乘客自身原因超時
需按單程最高票價補交差額
若超時又超程
需補交超程車費+單程最高票價補交差額
因乘客自身原因導致超時、超程或既超時又超程情況的,須遵循以下處理規定:
1.乘客在付費區內停留的規定時間為180分鐘,超過180分鐘的,須按出閘站線網單程最高票價補交差額票款。
2.乘客所使用的車票,不足以支付所到達車站的實際車費時,須補交超程車費。
3.乘客所使用的車票,既超時又超程的,除補交超程車費外,還須按出閘站線網單程最高票價補交差額票款。
其實,此項規定并不新鮮,也并非深圳、長沙獨有,從各地地鐵官網查詢發現,北京、廣州、蘇州等城市地鐵也都有相關規定,各城市根據自身情況制定具體細則。
廣州地鐵:乘車時限為270分鐘
廣州地鐵規定進閘后須在270分鐘內出閘,超時出閘的,將按照出閘站所在線網的最高票價收取。
重慶地鐵:超出180分鐘收費7元
根據《重慶市軌道交通乘坐規則》(2019年第二次修訂)第三條規定:“自進入進站閘機起至出站時止,每次乘車時限為180分鐘;超過180分鐘的,應按線網最高票價另交車費;但因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原因導致的超時除外?!?/p>
北京地鐵:實行“4小時”辦法
北京地鐵2014年開始實行“4小時”辦法,即乘客從刷卡進地鐵站計算,一次行程在付費區內最多停留4小時,超過4小時的按單程最低票價補交超時車費出站,即3元起步價,不限超時時間。
蘇州地鐵:超過120分鐘自動扣超時費8元
乘客使用“蘇e行”APP乘車在付費區時長超過120分鐘,系統扣除行程費用的同時,將自動扣除超時費用8元。除此之外,在《蘇州市軌道交通票務規則》第十五條明確:“各類票卡驗卡進站后,出站時超過120分鐘的,需以現金形式補交線網最高票價票款(軌交原因導致的除外)?!?/p>
天津地鐵:超過180分鐘,按線網最高票價11元收費
此前,天津地鐵也特別提醒乘客注意超時問題。如果乘客在線網內停留時間超過180分鐘,在出站時將按照線網最高票價即11元加收超時費用,而不再按照單線路標準扣費。
此外,上海地鐵、昆明地鐵
大連地鐵等均有相關規定
超時費各不相同
↓↓↓
針對此項規定,有網友表示
“早就有了”
也有網友表示
“不知道有超時收費的要求”
對于“超時收費”的要求
大部分網友也認為
“合理”
你被收過“超時費”嗎?
對此你怎么看?
快來評論區交流吧!
來源:芒果都市綜合長沙地鐵官網、新聞晨報、南方日報、深圳大件事、奧一新聞、網友評論等
編輯 | 朱詩吟
一審 | 張雪
二審| 許志強
三審| 唐宏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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